清风提示 | 校纪委发布 2026 职称评审纪律要求

时间:2026-04-17作者:编辑:审核:阅读:213

为进一步做好202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严肃工作纪律、杜绝不正之风,确保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切实维护教职工利益,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生态和校园环境,现就有关纪律要求强调如下。

一、扛牢主体责任

职称评审事关教职工切身利益,各院级党委、各单位要结合正在全党开展的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深刻认识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把严肃职称评审工作纪律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实,强化对职称评审工作的组织、管理、协调、监督,规范工作程序,及时将相关工作要求和纪律传达给每位教职工,做好政策解读和教育引导,严把师德师风、材料审查、评委管理等责任关口,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共同营造健康有序的评审环境。

二、严明评审纪律

各单位以及申报人、评委和有关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校人字〔2025〕5号)、《关于做好2026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等要求开展评审工作,严格遵守评审纪律。

申报人必须如实提供申报所需的材料,不得有打听专家名单或其他相关信息等干扰评审工作的行为;严禁向校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各级评审专家递送参评材料;严禁在申报和评审过程中请客送礼、行贿舞弊;严禁以各种方式请托、打招呼;严禁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等行为。

各级评委和有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评审程序和任职基本标准开展工作,严守工作纪律,自觉抵制各种干预评审工作的不良行为,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履行评审职责;不得徇私情、谋私利,不得对弄虚作假材料知情不报,不得私自更改申报人员材料和评议结果,不得为申报人员游说、拉票,不得接受与职称评审有关的宴请和礼品、礼金;严格回避制度,遵守保密纪律,不得泄露有关答辩、讨论、评议、表决等评审情况。

三、从严监督执纪

申报人员违反评审纪律,一经查实,通报批评并取消其评审资格或任职资格,并从当年起3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评审专家和有关工作人员违反评审纪律,一经查实,通报批评并取消其以后参加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资格,工作人员调离工作岗位,同时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和工作人员的直接责任。以上情节较重并造成不良影响,学校将给予相应党纪政务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人力资源部/党委教师工作部作为学校组织职称评审工作的职能部门,承担业务主管部门的职能监督责任,加强对职称评审工作的过程监督和检查,对职称评审过程中出现的苗头性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及时予以制止。纪委办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依规依纪查处各类违规违纪行为。欢迎广大党员干部、教职员工监督,如实反映有关问题。

职称评审负面典型案例

1.在职称评审中提供虚假材料问题。柴某某,2023年4月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其申报时提交的两篇论文分别发表在《建筑实践》《建筑设计管理》。2024年7月,经评委会办公室查实,所提交的期刊版本与杂志社版本不一致,为套刊。2024年7月,柴某某被撤销该职称。 

2.伪造业绩证明材料,所在单位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经调查核实,医院办公室主任顾某长期不在临床一线工作,在申报2018年卫生技术高级职称时,提供的任现职以来完成本专业技术工作情况表及病案材料,均非其本人主治主诊。所在医院对顾某工作业绩材料审核把关不严。根据调查结论和相关规定,撤销顾某主任医师职称,3年内不得申报正高级职称。

3.评审专家违规泄露评审内容问题。在某市2025年度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中,经市级评审委员会查证核实,评审专家文某某违规向申报人泄露职称评审内容。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取消文某某评审专家资格,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自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3年内不得从事职称评审相关工作。

4.违规干预职称评审问题。2014年至2025年,刘在担任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管科科长、医保中心办公室主任期间,将职称评定公权异化为谋私利的摇钱树,通过多种隐蔽手段构建贪腐利益链多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和私营企业主所送礼品礼金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59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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