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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铭暄 做新时代行为世范的“大先生”

文/    访问量:213   发布时间:2024-03-20


 教育民族之命脉先生教育之魂魄。习近平总书记在致信全国优秀教师代表时曾提出并深刻阐释中国特有的教育家精神的时代内涵,即“心有大我、至诚报国的理想信念,言为士则、行为世范的道德情操,启智润心、因材施教的育人智慧,勤学笃行、求是创新的躬耕态度,乐教爱生、甘于奉献的仁爱之心,胸怀天下、以文化人的弘道追求”。教师不能只做传授书本知识的教书匠,而要成为塑造学生品格、品行、品味的“大先生”。如何成为新时代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好老师和“大先生”?著名法学家和法学教育家高铭暄作出了榜样,给出了答案。

  “人民教育家”“最美奋斗者”,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国际刑法学协会名誉副主席暨中国分会名誉主席,唯一全程参与新中国第一部刑法典制定的学者,第一部统编刑法学教科书的主编者……在高铭暄身上,有着诸多荣誉和头衔。但在他看来,自己一直沐浴在党的阳光雨露中,只是做了一名法学学者和人民教师分内的事,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党的培养、教育、关爱和激励,得益于时代和机遇的助推。如今,高铭暄已经96岁高龄,依然砥志研思、笔耕不辍。他精神矍铄、不失幽默地说:“我是个‘90’后,受党多年教育,在身体允许的情况下,我还要和法学界同仁一道,努力推动法学体系不断发展完善,为我国法学的发展作出新的贡献,争取老有所为。”

  “我将刑法学视为至爱,须臾也不分离”
  ——矢志不渝致力于新中国的法治建设

  谈及高铭暄的学术人生,不得不提的便是他亲历并见证了中国刑法立法的孕育诞生与发展完善的整个过程。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5部组织法。10月,全国人大决定启动刑法起草工作。“9月宪法刚通过,10月就开始准备起草刑法,可见一个国家,刑法是摆在重要地位的。”高铭暄回忆道,当时作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刑法教研室教师的自己很快接到通知,要求暂时搁置学校工作,去参加刑法立法工作。那一年,高铭暄26岁。

  然而,刑法起草小组面临诸多困难。起草小组成员中虽然不少人曾从事过司法工作,但刑法专业科班出身的只有高铭暄一人。为了尽快解决小组成员普遍缺乏刑法基础知识的问题,负责刑法起草小组工作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法律室主任武新宇让高铭暄给大家上课,讲一些刑法学的基础理论,效果很好。1955年,刑法起草小组如期初步拟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草案)》第一稿;1957年6月,法律室拿出了草案的第22稿;1963年,前后修改33稿的刑法典草案被置之高阁……直到1978年,新中国刑法典起草工作再次开启。在这一轮的修订工作中,先后产生了5稿草案。“前面的33稿,再加这5稿,等于前后几十年有38稿,才制定了这部刑法典。”高铭暄感慨道。

  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全体与会代表一致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结束了新中国没有刑法典的历史。当时,坐在人民大会堂会场三楼的高铭暄下意识地看了看手表,他想铭记这个不平凡的历史时刻,“那是1979年7月1日下午4点05分”。高铭暄说,“自此这个泱泱大国拥有了属于自己的刑事法典,它不仅使我们国家刑法规范第一次得以体系化,对司法工作来讲做到有法可依了,所有的刑事司法文书一律要引用法律条文,也给我们教学科学研究提供了一个法律依据,从此我们的教材就可以出来了,教育培养学生更好地领会这部法律的精神和它的内涵。”

  为了使刑法典的精神和条文内容更好地被大家理解,1981年,作为唯一全程参与我国刑法典创制的学者,高铭暄编著了近20万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孕育和诞生》一书,他在该书中详细记述了立法过程中的各种不同意见,客观阐释了1979年刑法典各条文的立法原意,对理论界和实务界准确理解与正确适用刑法提供了重要帮助。这本书被浙江大学法学院首任院长李浩培赞誉为“中国刑法学界的一部重要著作,任何人欲谙熟中国刑法,是必须阅读的”。2012年,高铭暄出版85万余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孕育诞生和发展完善》,对新中国刑法立法进程、背景、法条要义进行了全面深刻的阐释。2019年,高铭暄担任主编出版《当代刑法前沿问题研究》,对实务中虚假诉讼罪以及考试舞弊犯罪进行研究,也不乏网络犯罪以及人工智能问题。2023年,高铭暄发表《平台经济犯罪的刑法解释研究》等文章……从风华正茂到银发苍苍,高铭暄数十年刑法学研究的孜孜实践,生动诠释了这位法学家“将刑法学视为至爱,须臾也不分离”的真正内涵。

 “搞法律的人一定要树立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立足实际审视推进新形势下反腐败刑事立法

  “我下定决心,终身坚持革命斗争,在任何环境下不动摇、不退缩,把自己的生命毫无保留地献给党,贡献给我们伟大的祖国,贡献给无产阶级的国际主义事业。”这是高铭暄在入党志愿书里写下的誓言。如今,有着71年党龄的高铭暄在回顾自身经历时,饱含深情地说:“共产党对我的恩情比山高、比海深。我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听党的话,跟党走。”

  理想指引人生方向,信念决定事业成败。坚定的理想信念是鼓舞和激励人奋勇前行的不竭动力,是成就事业的重要基础。70多年来,无论参与刑法立法工作,还是从事刑法学研究,高铭暄始终强调党的政策的指导意义。高铭暄说:“我们是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发展始终在党的领导下前进,党对法律制度及其实施的领导通过制定政策的方式来实现。搞法律的人,一定要树立一个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一定要从中国的国情出发,要接地气!”理论联系实际,是高铭暄历来倡导的刑法学研究方法,他主张“中国的刑法学必须服务于中国的刑事法治现实和实践,必须立足于解决中国刑事法治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可以说,高铭暄的刑法学思想体现了国际视野下的中国风格和中国气派。

  在积极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刑法学研究、构建中国自主的刑法学知识体系的具体实践中,高铭暄始终关注我国反腐败犯罪的刑事立法与刑事司法工作。早在2006年,高铭暄就注意到“我国反腐败刑事法制,是以1997年修订通过的刑法为主体,加之其他一些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构建而成的,其中一些方面已不能完全适应当前打击腐败犯罪的需要”。对此,在刑事立法方面,他前瞻性地提出要加强预防性立法,建立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修改腐败犯罪的构成要件,严密刑事法网;改进死刑立法,促进腐败犯罪中的引渡合作。在刑事司法方面,他提出要建立专职的反腐败犯罪机构,完善反腐败刑事司法中的证人制度,健全涉外资产追回机制。这是我国于2003年12月10日签署《联合国反腐败公约》、2005年10月27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批准该公约、2006年2月在我国正式生效后,高铭暄从刑法领域给出的思考和建议。

  近年来,我国反腐败工作持续深入开展,高铭暄在反腐败刑事治理方面也一直有着诸多思考和研究。2017年,高铭暄发表《浅谈〈刑法修正案九〉的创新之点》一文,提出加大反腐败斗争力度,完善贪污受贿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第一次将原来偏重具体数额的规定,修正为数额与情节并重,将数额抽象化为“较大”“巨大”“特别巨大”,将情节也抽象化为“较重”“严重”“特别严重”,交由“两高”根据实际情况作出适当具体化的司法解释,真正体现了原则性与灵活性的高度结合。2022年,高铭暄出席由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暨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主办的第六届反腐败追逃追赃国际论坛,此次论坛围绕缺席审判与追逃追赃措施、打击涉腐跨境洗钱等问题,进行了多维度多视角的充分研讨。2023年,第二十一届中韩刑法国际学术研讨会在浙江省玉环市高铭暄学术馆举行,与会人员围绕中韩两国推动单位犯罪治理与国内企业合规健康发展的共性理念和商业贿赂犯罪等现实问题进行了交流和研讨。

  此外,高铭暄还是一位在国际上颇具影响力的中国刑法学学者。他积极推动刑法学的国际交流,注重引领中国刑法学界走向国际舞台,他的学术著述被译为英、法、德、俄、日、韩等多种文字在国外出版。2015年4月,在卡塔尔首都多哈召开的联合国第十三届预防犯罪和刑事司法大会上,国际社会防卫学会授予高铭暄“切萨雷·贝卡里亚奖”。这一奖项素有刑法学“诺贝尔奖”之称,高铭暄是亚洲获得该项大奖的第一人。高铭暄说,新征程上,要继续推进刑法学的国际合作交流,与国际刑法界的同行们建立更加紧密的联系,立足本国放眼世界,为中国刑法界争光。要热心、尽心、耐心,增强志气、骨气、底气,既要学习他国的长处,又要敢于宣传自己,不卑不亢,达到双赢。

  “教育是‘仁而爱人’的事业,有爱才有责任”
  ——心无旁骛做一名新时代的“大先生”

  “教育乃我之事业,科学乃我之生命”是高铭暄一生的座右铭。提及教育家精神,高铭暄说:“我之为我,并非仅仅属于我个人。只有把个人的‘小我’融入国家和民族的‘大我’之中,才能与时代同频共振,与祖国和人民血脉相连。作为一名老党员、老教师,我愿与广大教师一道,认真践行教育家精神,心有大我,至诚报国,不负时代,不辱使命。”数十年来,高铭暄始终以陶行知“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的教育名言为行为准则,潜心治学、虔诚问道,严谨求实、敢为人先,把培养和指导学生,当成自己一生中最大的乐趣和成就。

  教材是教学内容的主要载体,是培养人才的重要保障。上个世纪50年代,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刑法教研室集体撰写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讲义》,其中一章由高铭暄执笔,这是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学者自行编写的第一部刑法学教材。1982年,由高铭暄担任主编的高等学校法学教材《刑法学》正式出版。此后,高铭暄主持编写了《中国刑法学》《新中国刑法科学简史》《刑法学原理》《当代刑法前沿问题研究》等多部刑法学教材和理论著作。高铭暄认为,编好刑法学教材,除了贯彻“三基”和“三性”的写作要求外,还必须处理好刑法学体系与刑法典体系、刑法理论与司法实践、全面论述与重点突出以及编写教材与便利教师使用教材的关系。

  在刑法教学领域,高铭暄创造性地提出“综述研究”方法。这一方法强调在教学中指定某些问题让学生在全面收集中外资料的基础上加以分析研究,并作出文献综述、提出自己的见解,不仅有助于培养学生的阅读能力,拓宽视野,最重要的是让学生学会思考,形成自己的观点,培养自己的学术方向。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兴良曾说:“我对刑法学的兴趣和方法,都是在高铭暄教授的教导下产生和培养的”“高铭暄教授的刑法总论打破了我此前形成的刑法无理论的偏见,尤其是对犯罪构成理论的介绍,对我具有较大的吸引力。在刑法总论讲授中,高铭暄教授布置我们每人做一篇综述,正是通过综述的方法,使我进入刑法学研究的大门,成为刑法学术活动的起点”。如今,这种方法已得到推广并应用于刑法学乃至整个法学界的研究生教育,对法学教育领域产生了积极影响。

  为学者严,为师者亲。高铭暄说:“政治上强,业务上精,方法要对,作风要正,文风要好,这是我对学生们的期望”“进入我的门下,就绝不允许以混文凭的态度来虚度光阴”。他努力备好每一次课、讲好每一堂课;他不仅对待自己的学生严谨认真,指导论文时字斟句酌,标点符号、错字、漏字、用词不当等都会给修改出来,还对亲自参与的论文答辩会议尽职尽责,总能提出很好的建议;他年近期颐仍坚守教学和科研一线,不断学习、研究新问题,经常看资料、写文章到凌晨……在高铭暄心中,教育是一门“仁而爱人”的事业,有爱才有责任。对于教师而言,想把学生培养成什么样的人,自己应该首先做到,率先垂范、身体力行,处处自觉成为学生的榜样,做到“润物细无声”。

  作为新中国刑法学专业第一位博士生导师,40年来,高铭暄对招收的每一名学生都悉心指导,目前共培养博士生67人,其中很多都已经成为中国刑法学界的领军人物。他还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探索精神,注重因材施教,尊重每个学生的特点、个性和兴趣。刑法学界曾围绕犯罪构成理论展开激烈的争论,高铭暄与学生之间也产生了不同观点。对此,高铭暄说:“有不同意见是好事,真理越辩越明。‘师不必贤于弟子,弟子不必不如师’,良好的师生关系应该是亦师亦友,师生互助,教学相长。”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志远认为,如果没有以高铭暄老师为首的老一代刑法前辈们的扶持和带动,中国刑法学界的人才梯队不会像今天这么繁荣。

  鹤发银丝映教坛,丹心热血沃法治。70多年来,高铭暄秉持“为国家哪何曾半日闲空”的精神,心无旁骛,坚持一辈子只做一件事,为我国法学教育和刑法理论研究作出了彪炳史册的贡献,是值得尊敬的好老师,是当之无愧的“大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