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师范大学纪委书记李晓东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在接受调查
文/ 访问量:217 发布时间:2023-10-07
9月19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据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的消息:内蒙古师范大学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内蒙古自治区监委驻内蒙古师范大学监察专员李晓东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2年8月17日,内蒙古师范大学召开干部大会,李晓东任内蒙古师范大学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驻内蒙古师范大学监察专员。
在当时的干部大会上,李晓东表示,将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纪委监委部署要求,积极主动协助学校党委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一要对党绝对忠诚。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推动学校纪检监察工作再上新台阶。二要认真履职尽责。要深入领会高校纪检监察改革过程中的各项决策部署,立足职责定位,强化贯彻落实,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三要主动担当作为。要继续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工作作风,切实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四要加强自身建设。要严格依纪依法赋权、限权、行权,带头接受监督和约束,永葆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本色。
内蒙古师范大学官网介绍,李晓东,男,汉族,1967年12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主持学校纪检监察工作,协助书记分管巡察工作;具体分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文学院、历史文化学院、政府管理学院、工艺美术学院。
任职内蒙古师范大学之前,李晓东长期任职纪检监察系统。
今年7月6日,内蒙古师范大学召开处级干部任前集体谈话会,李晓东就廉洁自律方面对新选拔任用干部提出三点要求:一要对党忠诚,做信念坚定的好干部;二要个人干净,做清正廉洁的好干部;三要敢于担当,做奋发有为的好干部。(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