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期 | 会议管理负面清单
文/ 访问量:213 发布时间:2023-06-28
党的二十大对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作出新部署,强调必须始终把中央八项规定作为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必须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做到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不断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心存规矩,行定方圆。今年初,学校发布了《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重点任务清单》,修订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细则》,为了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常记法纪之威,常思违规之害,牢固树立制度意识、纪律意识,纪委办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梳理了公务差旅、公务接待、招标采购等十余类制度规范,标明履责用权及日常工作中常见、易触纪律红线,列明规章依据及典型案例,以系列推送的形式予以发布。
希望各单位、各部门以及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对照检视,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守住底线,不越雷池。
会议管理8条禁令
第一条
严格执行会议审批制度,未经审批不得召开会议。年初制定全校性重要会议计划,未列入计划的,按照一会一报的原则报分管校领导和学校主要领导批准。
第二条
严禁随意提高会议规格、扩大会议规模。国内学术会议次数、天数、参会人数、特邀代表人数等应按照学术活动实际情况确定。国内管理会议会期一般不得超过2天,会议报到和离开时间合计不得超过1天,参会人数原则上控制在150人以内。
第三条
参会人员以本地为主(超过50%为本地人员)的会议原则上应在本地召开,严禁到国家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除必须住会的情况外,会议召开地代表原则上不安排住宿。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第四条
会议用餐严格控制菜品种类、数量和份量,安排自助餐,严禁提供高档菜肴,不上烟酒。
第五条
一般性工作会议不安排茶歇、不放置鲜花、不制作会标背景板,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篇幅过长的会议材料以电子文件形式会前发放。会议不发笔和本子,提倡自带水杯,少用一次性纸杯。
第六条
会议费支付应以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方式结算,禁止以现金方式结算。
第七条
严禁各单位借会议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
严禁套取会议费设立“小金库”;
严禁在会议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
严禁以虚报、冒领手段骗取会议费。
第八条
不得使用会议费购置固定资产以及开支与本次会议无关的其他费用;
不得组织会议代表旅游和与会议无关的参观;
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