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二大党章:党的纪律检查重回正轨
文/ 访问量:1669 发布时间:2021-06-28
十二大确立党章中 纪律的“基本表述方式”
十二大党章在总纲中明确规定了党在今后必须做到的三项基本要求,除了“思想上政治上的高度一致”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之外,第三项就是“坚持民主集中制”。 十二大党章首次正式规定入党要在党旗前宣誓,并且规定了誓词的统一内容,该内容浓缩了党的政治和组织等方面的“纪律精粹”。 十二大党章开创一个先例,增加“党的干部”全新专章,并为其后的历次党章所继承。对党的干部当然要比一般党员要求更高。相关内容体现了“治国先治党,治党先治上”的精神,是对领导干部从严监督原则的具体化、对象化。 十二大创立了“党的纪律检查机关”这一全新专章,恢复了始自二大党章设“纪律”专章的传统,增写了“党的纪律”一章。
十二大后纪检监察机关
在稳定中有新变化
纪检工作成为
促进改革开放的重要力量
对鼓吹资产阶级自由化、违背思想基本原则的人,中央纪委旗帜鲜明地表明态度,给予严肃处理。 据统计,通过党员重新登记和组织处理,有33896人被开除党籍,184071人受留党察看、撤销党内职务、严重警告、警告等党纪处分,90069人不予登记,145456人缓期登记。 五年间,中央纪委对公款请客送礼、公款旅游等机关作风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治。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厉整治了招生、招工、提干、出国、户口迁移、建房分房等领域的以权谋私行为。 各级纪检机关深化推进反对官僚主义的工作,逐步把重点放在对失职渎职行为追究责任上。 江西省委副书记、省长倪献策作为改革开放后第一个受到司法惩处的高级干部。中央纪委在倪献策的案情通报中特别强调“共产党员在任何情况下,都要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和严谨的生活作风。”
关于各级纪委的领导体制,明确为“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的中央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 关于纪委机构设置,规定党的基层委员会可“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或“设立纪律检查委员”,“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设纪律检查委员”。“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可以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党的纪律检查组或纪律检查员。”
党史链接
资料来源:《中国共产党的自我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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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肖宇涵、陶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