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一大:确立从严治党政治基因
文/ 访问量:856 发布时间:2021-06-28
绝对自由与纪律秩序的公开论战
某种程度上说,中国共产党人的组党建党历程,是从与各种社会思潮论战开始的。当时无政府主义思潮盛行,以宣扬克鲁泡特金的互助论为基础,反对一切国家和一切权威,反对一切政治斗争和暴力革命,倡导“去人为束缚,为独一无二之宗旨”,描绘了“人人自由,人人自治”的社会蓝图。毛泽东、蔡和森、陈独秀等共产党人与这种思潮进行论战。蔡和森强调中国共产党党员“须守‘铁的纪律’,党的组织为极集权的组织,党的纪律为铁的纪律,必如此才能养成少数极觉悟极有组织的份子,适应战争时代及担负偌大的改造事业。”
关于党纲要不要严密组织纪律的党内斗争
建党必须先形成党的纲领和基本章程。一大以前已经成立党的早期组织的地方,党纲拟定工作就不约而同的开始了,在不同范围内发挥作用。如1920年夏,陈独秀、李汉俊等起草了一个党章草案。
1921年2月,陈独秀在广州起草了党章,主张党组织应采取中央集权制,强调组织纪律,并寄给了李汉俊。李汉俊也起草了党章,主张地方分权,中央是一个有职无权的机关。不少同志主张要有严密的组织,要有中央指挥各小组,要有纪律和民主集中制,反对自由联合,但都不愿守纪律,听命令。
思想之争一时难平。
一大,代表们围绕是把中国共产党建立成有严格组织纪律的战斗力很强的无产阶级政党,还是仅仅作为松散的、来去自由的研究团体开展了争论。
1920年4月,维金斯基在北京和上海分别约见李大钊和陈独秀,主要讨论中国成立自己的共产党等议题。李大钊和邓中夏在北京组织成立马克思主义研究会并招收会员。
1920年5月,上海的陈独秀和李汉俊等人成立马克思主义研究会。
1920年6月,以马克思主义研究会为基础,成立共产党组织雏形——社会共产党。
1920年8月,陈独秀在上海成立中国共产党。随后北京、武汉、广州、长沙、济南等地的党小组纷纷成立,奠定了最初的人员和组织基础。
1921年7月23日,一大开幕。23日和24日,召开第一次、第二次会议。25日25日和26日休会,起草委员会起草党纲和工作计划。27日至29日,召开第三次、第四次、第五次会议,讨论党的纲领。30日,第六次会议(闭幕会,转移至浙江嘉兴),研究委员会起草的工作计划,委托中央局起草党章,选出党的中央机构。
浙江嘉兴红船,一条质朴的小船,一次紧急的会议,一部简明的党纲,见证一个大党的诞生
“依章治党,依纪管党”
党纲第三条:“把工农劳动者和士兵组织起来,并承认党的根本政治目的是实行社会革命”。此为专门针对党员政治追求、政治信仰所作出的纪律规定。
党纲第四条:“在加入我们队伍之前,必须与企图反对本党纲领的党派和集团断绝一切联系”。体现党对政治意识、政治纪律的高度重视。这正是在吸取前期无政府主义者退党教训的基础上作出的明确规定。
党纲第五条细化规范了党员入党的组织程序,建立起严格的“入口把关机制”,明确党员考察的主体责任。
党纲第七、八、九、十、十二、十三条内容相互呼应,对党的组织建设、组织关系和党的生活纪律作出具体规定,突出了财经廉洁纪律、组织纪律、宣传纪律,体现党员党内活动的程序性、纪律性和地方党组织的党内监督责任。
党纲第十条和第十二条,均出现“监督”,可见在草创阶段就十分注意党内组织监督。
党纲第六条:“在党处于秘密状态时,党的重要主张和党员身份应保守秘密。”此条体现出中国共产党在艰苦卓绝的斗争环境中生存发展的必然抉择和底线要求。
党纲十四条:“党员除非迫于法律,不经党的特许,不得担任政府官员或国会议员”,说明党员参与公开的政务活动必须遵循严格的组织程序,遵守严格的组织纪律。这一条在中共一大上曾引起热烈的争论。争论双方都做了一些让步,最后决定一般不能担任部长、省长之类重要职务,但可以担任校长、科员等文职雇员和士兵、警察之类职务。由于有了此条规定,中共一大后,陈独秀即向主政广东的陈炯明辞去广东省政府教育委员会委员长一职,却未获批准,但他还是采取先请假、后辞职的方法回到上海,全面主持党的日常工作。
一大后的纪律发展和党的早期规矩
早期党内监督和自我净化
编辑:肖宇涵
赵弘超
资料来源:网络、《中国共产党的自我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