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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印发《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文/    访问量:1549   发布时间:2021-01-07


密级
缓急
中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关于印发《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单位:
为实现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形成合力,进一步织
密配置科学、权责协同、运行高效的监督网络,更好发挥自上而
下的组织监督作用、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作用、左右协同的同级
监督作用,形成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措施配合、成果共享的工
作机制,进一步构建完善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
督体系,特制定《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经中共南京航空
航天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中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 12 30
附件:
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第一条为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整合监督资源,强化
监督管理,完善协同监督,更好地推进学校各单位依法依规行政,
高效履职尽责,保障学校健康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
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以及部省
纪检监察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联席会议成员由党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
传部/教师工作部、纪委办公室、党委巡察办公室、人事处、财
务处、审计处、校工会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组成,纪委书记为联
席会议召集人。根据工作需要,经召集人批准,联席会议可以邀
请非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
第三条联席会议牵头单位为纪委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的
组织协调工作,包括会议通知、会议议题安排、会议记录,会前
有关材料的收集准备,会后形成会议纪要、材料归档,督促落实
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等。
第四条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通报群众来信来访情况,督查督办过
程中二级单位和中层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情况,制度制定和合同签
订法律审查存在的问题等。
(二)党委组织部负责通报班子考核、干部考察、任前公示
和干部监督管理中发现的问题等。
(三)党委宣传部/教师工作部负责通报意识形态、师德师
风检查及教师思政工作监督管理中发现的问题等。
(四)纪委办公室负责通报专责监督、信访举报和纪律执行
方面的情况等。
(五)党委巡察办公室负责通报巡察过程中发现的被巡察
单位及其领导班子在“四个落实”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等。
(六)人事处负责通报人事管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教职
工违规违纪处理情况等。
(七)财务处负责通报财务报销审核、财务检查、招标采购
中发现的问题等。
(八)审计处负责通报内控制度检查和干部审计中发现的
问题等。
(九)校工会负责通报教职工反映突出的问题等。
第五条联席会议的主要工作内容:
(一)研究落实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监督
执纪问责等有关工作的部署和要求;
(二)听取各成员单位在履行监督工作职责中发现的普遍
性、倾向性问题的通报,交流工作经验,解决突出问题;
(三)研究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分析重点领域、重点环节、
重要岗位及风险岗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
(四)研究部署协同监督工作安排;
(五)研究评估监督工作成效;
(六)其他需要研究通报的事项。
第六条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力
度,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增强监督自觉,不但
要强化部门内部监督,也要对本系统监督工作负总责。
第七条各成员单位要推动学校各单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坚持动态管理,加强对业务系统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
查,确保规章制度和风险防控措施得到有效贯彻执行。
第八条各成员单位在履行各自监督检查职责过程中,发现
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应及时将问题线索移送纪委办公室处理。
第九条参加联席会议人员要严格遵守会议纪律和保密要
求,不得擅自泄露会议内容。
第十条联席会议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
开。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纪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发布文件与本制
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党政办公室 2019 年 12 月 30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