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委员会关于开展巡察试点工作的通知
文/ 访问量:795 发布时间:2021-01-07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对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推动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根据《中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委员会巡察工作办法(试行)》及学校 2019 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任务安排,学校党委研究决定,自 2019 年 4 月 22 日起,对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2 家单位党委开展巡察试点,巡察工作时间为 9 天左右。
一、成立首轮巡察组
党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对象:材料科学与技术学院党委)
组 长:焦宏图
副组长:王中叶、管 祎
组 员:张廷赟、喻利仙、侯美丽
联络员:万 千
党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对象: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党委)
组 长:袁智强
副组长:樊小杰、张 林
组 员:丁 亮、陈 烨、邓 倩
联络员:魏慧冬
二、被巡察单位工作要求
1.被巡察单位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接受学校党委巡察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纳入单位中心工作;要做好组织动员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使命担当,带领单位全体教职工全力支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领导班子要带头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带头如实向巡察组反映情况,发挥示范表率作用,确保巡察任务顺利完成。
2.被巡察单位要以接受巡察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进一步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监督,补齐基层党内监督短板;进一步解决师生员工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政治生态,为推进我校“双一流”建设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三、巡察组工作要求
1.各巡察组要按照学校党委要求,牢牢把握深化政治巡察这一总基调,紧扣高等教育规律,紧密结合学校党建工作实际,聚焦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从严治党,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
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政治任务,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等方面开展巡察工作。要通过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使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层层传导、一抓到底,为我校“双一流”建设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2.各巡察组要紧紧依靠被巡察单位党委,严格按照巡察工作相关规定依规依纪开展工作,严格遵守巡察工作纪律;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严禁利用巡察工作之便谋取私利或者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接受被巡察单位的宴请和礼品,不得向被巡察单位提出除工作需要以外的要求。
中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委员会
2019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