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 印发《中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队伍建设办法》的通知
文/ 访问量:1247 发布时间:2021-01-07
中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
印发《中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队伍建设办法》的通知
各院级党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队伍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特对《中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队伍建设办法》进行修订,并经中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队伍建设办法
中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 年 12 月 16 日
附件:
中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队伍建设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强化党内监督,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健全纪检委员工作机制,发挥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监督“前哨”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 行)》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是指学校各院级党组织及其所属的党支部纪检委员。
第三条
坚持“应设必设”原则,各院级党组织和设立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应设 1 名纪检委员。院级党组织纪检委员原则上由副职中层领导人员担任,主持工作的副职不能兼任纪检委员。
第四条
院级党组织纪检委员在院级党组织和学校纪委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院级党组织所属党支部纪检委员在院级党组织和党支部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纪委办负责业务指导。
第五条
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任期与所在党组织委员会任期相同,在基层党组织委员会成员中选举产生。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变动离岗,应及时增补,并报上级党组织和纪委办备案。
第六条 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任职条件:
1.政治站位高。能够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党性修养强。
2.表率作用好。能够坚持以身作则、清正廉洁,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充分发挥表率作用。
3.工作作风硬。能够主动担当作为,敢抓敢管,勇于同各种违纪违法和败坏党风的行为作斗争,对党员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
4.履职能力强。能够主动学习纪检业务知识,积极参加纪检工作培训,持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能力水平,保密意识强。
第七条 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主要任务:
1.协助所在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和纪委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
2.协助党组织书记抓好纪律建设和作风建设工作,组织开展纪律教育、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协助开展廉洁文化建设。
3.负责对本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履职尽责、秉公用权、遵守纪律和规章制度情况进行监督,对党组织书记和其他委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进行监督。
4.协助所在党组织接收和办理职责范围内的群众来信、来访。按程序上报属于上级党组织或校纪委受理的群众来信、来访。
5.配合学校纪委依纪依规依法开展问题线索处置、审查调查工作,协助做好党员党纪处分相关工作。
6.协助所在党组织落实相关纪律处分决定的执行工作,及时跟踪了解受处分党员的改正错误情况,帮助、教育他们改正错误,鼓励他们积极工作。
7.完成上级党组织、学校纪委及所在党组织交办的其他有关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任务。
第八条
沟通机制。学校纪委及时向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通报有关情况,加强与纪检委员沟通联系。基层党组织书记应经常与纪检委员沟通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并听取意见建议。院级党组织内设领导岗位及人员任命应征求院级党组织纪
检委员意见。纪检委员应经常了解所在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党员遵守纪律情况,并及时向所在党组织和校纪委报告。
第九条 考核机制。院级党组织负责基层纪检委员的考核管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奖等的重要参考。
第十条 约束机制。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不正确履行职责,对所在基层党组织班子和党员干部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廉政建设相关规定,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严重失察的,不按规定及时报告或隐瞒事实,不如实报告有关情况和问题线索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追责问责。
第十一条 本实施办法由纪委办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关于加强院级党组织纪检委员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附件:1.院级党组织纪检委员职责清单
2.党支部纪检委员职责清单
附件 1:
院级党组织纪检委员职责清单
1.制定 1 份计划。协助院级党组织制定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工作计划,做好责任分解、考核和追究。
2.推动 1 次专题研究。结合上级要求和本单位实际,督促院级党组织每学期专题研究 1 次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
3.开展 1 次专题领学。结合上级精神和要求,每年在一定范围内至少开展 1 次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或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学。
4.开展 1 项专题活动。协助院级党组织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以日常纪律教育、警示教育、廉洁文化建设等形式,开展 1 项专项活动。
5.汇报 1 次工作。掌握本单位政治生态状况,每年至少向学校纪委报告 1 次工作开展情况。
6.开展日常监督。参加院级党组织委员会、党政联席会,重点监督“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三公经费使用”、信息公开情况;参加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重点监督党内生活制度执行情况;参加班子述职述廉会、书记述职会,重点监督履职情况。
7.推进党支部纪检工作。协助院级党组织做好所属党支部纪检委员履职尽责的指导工作;组织相关党支部纪检委员列席监督人才引进、职称评审、评优评奖、招生录取等重点工作、重点环节,共同开展工作。
8.保持和校纪委委员的联系。与联系本单位的纪委委员保持密切联系,主动报告工作开展情况,邀请纪委委员参加基层党组织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会议或活动。附件 2:
党支部纪检委员职责清单
1.制定 1 份计划。督促党支部制定组织生活和学习计划。
2.组织 1 次专题研讨。结合上级要求向支部委员会提出工作建议,每学期专题研讨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至少 1 次。
3.开展 1 次党日活动。结合支部实际每年开展 1 次廉洁文化主题教育活动。
4.开展纪律教育。每学期至少组织 1 次党章党规党纪及上级纪检监察机关重要会议精神学习。
5.开展日常监督。重点监督党支部“三会一课”开展情况;按照院级党组织工作要求,至少列席 1 次本单位重要会议,检查党章党规党纪、民主集中制及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党政办公室
2019 年 12 月 16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