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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责

文/jwb        访问量:2363   发布时间:2017-05-12


纪委办/监察处/巡察办

 

(一)承担学校纪委日常工作贯彻落实学校纪委决议和决定,拟定纪检监察巡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协助学校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督促主体责任落实。

(三)组织实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上级党组织、学校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监督。

(四)组织实施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开展情况监督。

(五)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权力进行监督。

(六)组织开展对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遵守党纪政纪、廉洁自律、行使权力和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

(七)受理和处置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规党纪行为的检举举报,受理对处分不服的控告、申诉。

(八)对监察对象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开展监督,依据有关规定调查、处置学校管理的监察对象涉嫌违法案件。

(九)负责对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以及学校管理的监察对象,依据权限进行问责或提出问责建议。

(十)组织协调和推进对党员和教职工遵规守纪方面的教育。

(十一)组织实施校内巡察工作。

(十二)与相关部门共同推进纪检监察巡察队伍建设。

(十三)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