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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在全校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的通知
——纪字【2013】4号
文/jwb        访问量:422   发布时间:2017-03-28


各院级党组织:

为扎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加强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根据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在全省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的通知》要求,校党委决定,近期在全校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会员卡自行清退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执行中央和上级相关规定,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边学边改、边查边改的要求,全校党员领导干部自行清退收受的各种会员卡,自觉做到“零持有、零报告”,进一步树立党员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的良好形象。

二、清退规定

1、清退对象

全校现职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含处级非领导职务人员。

校纪检监察部门党员领导干部(含纪委委员)因已作出会员卡“零持有”报告,此次不再重复报告。

2、清退范围

此次清退的范围是党员领导干部收受的会员卡。本通知所称会员卡,是指会所、俱乐部等场所或行业机构发行的,供持卡人在娱乐、健身、餐饮等消费活动中进行会员身份认证识别,并凭此消费、免于付费或享受折扣的凭证。

自费和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并发给本单位干部职工的会员卡除外。

3、清退方式及时限

清退对象自行清退所收受的各种会员卡。清退活动于2013年9月13日结束。在此之前,未持有或已将收受的会员卡自行清退的,向本人所在单位作出“零持有”的报告。

三、工作要求

在全校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是扎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相关规定的一项具体举措。各院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确保所有清退对象“零持有、零报告”,确保会员卡清退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请各单位于9月13日前将“个人会员卡‘零持有’报告”(见附件1)和“党员领导干部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交纪委办公室(明故宫校区综合楼822室)。

联系人:楚广兴    胡苹        联系电话:84890250

附件:1.个人会员卡“零持有”报告

   2.党员领导干部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情况统计表

                                         中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3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