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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党字〔2014〕8号
文/jwb        访问量:460   发布时间:2017-03-28


各院级党委、党工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现将《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此页无正文)

中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委员会

                                                  2014年4月11日
附件: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2014年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2014年工信部、教育部党组和江苏省委各项部署,紧紧围绕学校改革发展大局,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坚持不懈纠正“四风”;进一步加强纪律建设,坚决克服纪律松弛现象;进一步加强执纪问责监督,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坚定不移地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 坚决克服组织观念薄弱、纪律松弛现象。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教育引导全校党员干部切实增强党性原则,坚定政治立场,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自由主义、好人主义等不良现象。制定《关于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增强组织纪律性的实施意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请销假等制度,切实增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组织纪律观念。加强对执行组织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 严格落实好“两个责任”。落实好党委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学校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好党委自身在选人用人、纠正损害师生利益行为、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支持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当好廉洁从政表率等五个方面的主体责任。各二级党委要切实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制度、监督等方面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好纪委的监督责任,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抓好责任分解、任务落实、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加强监督检查,执好纪、问好责,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 坚决纠正“四风”。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跟踪督查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情况。坚持以上带下,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各项规定。从具体问题抓起,坚持不懈、抓出成效。严肃查处顶风违纪问题,强化通报机制,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四) 完善惩防体系建设。根据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结合上级要求,制定出台符合学校特点的惩防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流程,健全内控管理机制。认真做好反腐倡廉制度的废改立工作,切实增强监督制度的刚性和约束。

(五) 扎实推进机关作风建设专项整治。针对前期查摆出的机关在“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和师生反映强烈的问题,以责任、担当为核心,着力开展机关作风建设专项整治。通过教育、制度、监督多管齐下,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使机关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工作效能明显提高,师生满意度明显提升。

(六) 深入推进学风建设与科研经费专项整治。以恪守高校教师职业道德、反对不良学风和学术不端为主线,以强化科研经费管理为突破口,重点解决教师在师德师风、学术道德和科研经费使用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完善弘扬优良学风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和求真务实的学术氛围。对近三年的科研经费使用全面审计,探索对重大、重点科研项目跟踪审计。

(七) 大力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专项整治。坚决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上级相关要求,厉行勤俭节约,严肃财经纪律,管好用好教育经费,严控“三公”支出,降低运行成本,优化支出结构,推进效能考核,建设节约型校园。加大执纪检查力度,及时制止奢侈浪费和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八) 进一步强化干部责任与担当意识。坚持从严管理干部,制定《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实施办法》,对党政领导干部在工作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岗位职责,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进行问责。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函询约谈等制度,落实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的核实调查反馈制度,落实干部专项审计和任期审计制度。根据上级统一要求,按照一定比例抽查核实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情况。

(九) 积极开展执法和效能监察。重点推进对预算执行进度和质量的监察,严把招生录取、基建项目、物资采购、财务管理、科研经费、干部人事、学术诚信等“七个关口”,监察、审计、财务、组织、人事等部门形成联动机制,切实加强对人、财、物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管。

(十) 着力加强信访和查办案件工作。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完善案件查办协调机制,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严肃查处领导干部以权谋私、贪污受贿、失职渎职等案件。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问题早发现、早教育,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通过约谈函询等方式解决,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错误。加强对重要典型案件的剖析,开展警示教育,发挥案件治本功能。认真执行重要信访、重要案件线索向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报告制度。

 (十一) 大力推进信息公开。以保障师生和社会知情、参与、监督为目标,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推进阳光治校。全面落实信息公开有关规定,深化党务、校务、院务公开。进一步落实两级教代会职能,保障师生民主参与、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作用充分发挥。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完善学院党政联席会制度,规范权力运行流程。

(十二) 加强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巩固“大宣教”格局,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引领,积极开展分层分类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教育和党规党纪教育,抓好岗位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针对党员领导干部、重点岗位人员、机关人员、教师、学生等群体,分别开展有针对性的主题教育活动。开展校园“廉洁文化月”活动,营造廉荣贪耻的校园文化氛围。

(十三) 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特点和规律,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机关职责定位,坚守责任担当,聚焦中心任务,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注重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养和使用,严格要求、严格监督、严格管理,加大轮岗交流力度,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职业素养和能力水平。

 

附: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责任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