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
——党 字〔2015〕25号
文/jwb 访问量:435 发布时间:2017-03-28
各院级党委、党工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处、办、直属单位:
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党字〔2012〕1号)及《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实施细则》(纪字〔2012〕1号)精神,学校将于近期开展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考核方式
本次检查考核采用自查和学校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所有院(处)级领导班子均需按照要求自查,并接受学校检查。检查工作由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组组织实施。
二、检查考核内容
(一)对院(处)级领导班子的检查考核内容
重点检查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1.贯彻落实上级和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及要求,紧密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及时分析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针对性工作计划和措施,认真完成学校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具体工作任务的情况。
2.建立健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责任网络情况。
3.主动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情况:主要包括对本单位党员师生进行纪律规矩、廉洁自律、师德师风等方面的教育,深入开展本单位廉洁文化建设和作风建设,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内容。特别是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情况。
4.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主要包括院党政联席会议或处务会、院(处)务公开、“三重一大”事项经集体讨论等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等内容,以及在本部门、本单位各项制度修订、工作流程优化和各项改革创新举措中贯彻党风廉政基本要求。
5.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情况,认真落实节日期间有关廉洁纪律要求和学校十二条作风建设意见的情况。
6.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科研行为,加强高校科研项目及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着力推进学风建设和科研经费治理工作情况。
7.干部和教职工遵守法规法纪、校规校纪及职业道德等情况。
8.领导干部勤政廉政,深入群众,解决教职工关心的实际问题,建设和谐单位的情况。
9.支持和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开展信访工作的情况。
(二)对院(处)级领导干部的检查考核内容
重点检查职责范围内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情况:
1.在职责范围内组织传达、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文件、会议精神的情况。
2.完成分工负责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的情况。
3.对分管干部、教职工进行党风廉政教育的情况。
4.参加党风廉政学习、教育活动以及民主生活会的情况。
5.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持述职述廉、个人收入申报、重大事项报告、登记上缴(拒收)礼品礼金等的情况。
6.贯彻落实学校《关于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增强组织纪律性的实施意见》,强化个人组织意识,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规矩情况。
7.坚持民主集中制,执行“三重一大”经集体讨论决定的情况。
8.个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以及节日期间有关廉洁纪律要求、学校十二条作风建设意见,改进工作作风,深入群众,解决教职工关心的实际问题的情况。
9.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科研行为,加强高校科研项目及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积极推进学风建设和科研经费治理工作情况。
10.个人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情况。
三、检查考核程序
1.单位自查。全校各单位在自查的基础上填写《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自查总结》(附件1),《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院级(处级)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查表》(附件2)。领导班子成员及副处级以上干部自查,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处级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查表》(附件3)。
2.学校检查。由校领导分别带队组成检查考核工作组,以听取汇报及查看有关记录、文件、档案等资料为主要形式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被检查单位主要负责人向检查考核工作组汇报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班子成员向检查考核工作组汇报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及个人廉洁自律情况。学校检查考核工作组由学院(或部门)联系(或分管)校领导及党政办、宣传部、组织部、纪委办、机关党委等单位人员组成。参加汇报会的人员应包括学院或部门领导班子全体成员。
3.民主测评。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民主测评与年度中层干部述职述廉和民主测评工作一并进行,参加测评人员范围与组织部年度中层干部测评人员范围相同。
四、检查考核时间安排
1.2015年11月15日—2015年11月30日,单位自查;
2.2015年12月1日—2015年12月10日,学校检查;
3.2015年12月下旬—2016年1月上旬(具体时间与年终中层干部述职述廉相同),党风廉政建设民主测评。
五、其他
各单位于11月30日前,将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查总结(附件1)、院级(处级)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查表(附件2)、处级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查表(附件3)纸质版一份和电子版报学校纪委办(nhjwb@nuaa.edu.cn)。各单位在年终中层干部述职述廉和民主测评后,将党风廉政建设民主测评情况汇总,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院(处)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民主测评汇总表》(附件5),于2016年1月11日前将纸质版一份和电子版报至学校纪委办。
联系人:晏卫平 喻利仙 联系电话:84890250
附件:1.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自查总表
2.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院级(处级)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查表
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处级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查表
4.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院(处)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民主测评表
5.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院(处)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民主测评汇总表
中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委员会
201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