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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申和严明秋季学期开学与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纪 字〔2015〕2号
文/jwb        访问量:428   发布时间:2017-03-28


各院级党组织,各处级单位:

2015年秋季学期已开学,教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即将来临,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工信部、江苏省有关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要求,引导广大教职工过一个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节日,现将有关纪律和要求重申如下:

一是坚决把纪律挺在前面。广大党员要严守纪律要求,严格执行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和消极腐败现象。严禁用公款买送月饼、各种商业预付卡、购物卡、消费券和电子礼品卡等各种节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相互吃请以及违规接受宴请等;严禁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滥发钱物;严禁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出入私人会所、组织和参与公款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全体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切实将“五个严禁”落到实处,防止“四风”反弹。

二是大力弘扬优良师德师风。广大教师要廉洁从教,为人师表,严格执行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财物;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广大教师要大力弘扬优良师德师风,自觉抵制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等不正之风,要教育引导学生通过提高学业成绩、提升能力素质、取得成长进步等方式表达对老师的节日祝福,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三是持续强化责任意识。各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把纪律挺在前面,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对2015年秋季学期开学及“三节”期间贯彻执行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要加强领导,加强教育,及时提醒告诫,认真监督检查,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职。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工信部党组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对秋季学期开学期间,以及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三节”期间顶风违纪的,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中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