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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秋季学期开学与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
——纪 字〔2016〕3号
文/jwb        访问量:754   发布时间:2017-03-27


各院级党组织,各处级单位:

2016年秋季学期已开学,教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即将来临,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巩固与深化作风建设成果,持续推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为习惯、常态,按上级有关文件要求,重申、强调如下纪律:

一是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令行禁止,守住底线。全校广大党员持续深化思想认识,严守纪律要求,严格执行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和消极腐败现象。严禁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滥发钱物;严禁公款买送月饼、各种商业预付卡、购物卡、消费券和电子礼品卡等各种节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相互吃请以及违规接受宴请等;严禁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出入私人会所、组织和参与公款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全校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执行,以实际行动守纪律讲规矩,树新风扬正气,切实将“五个严禁”落到实处。

二是严格坚守“四有”好教师标准,廉洁从教,为人师表。全校广大教师要用“四有”好教师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执行《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等文件要求,依法规范从教行为,守牢职业行为底线,践行职业道德规范。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财物;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要大力弘扬优良师德师风,积极教育引导学生通过提高学业成绩、提升能力素质、取得成长进步等方式表达对老师的感恩祝福,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崇德向善的育人生态。

三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守土有责,守土尽职。各院级党组织、各处级单位领导班子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勇于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政治责任,结合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对2016年秋季学期开学及“三节”期间贯彻执行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早研究、早部署、早提醒、早告诫、早警示、勤督促、勤检查,切实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把主体责任落细落严落实。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严格监督执纪,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对秋季学期开学以及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三节”期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收敛不收手的顶风违纪行为,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中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