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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一大:确立从严治党政治基因

文/    访问量:856   发布时间:2021-06-28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关于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通知》要求

学校党委相关工作部署

从党的伟大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

“南航清风”即日起

推出“学党史 党章中的纪律和规矩”专栏

供各级党组织和基层纪检干部学习

以史明今,以今怀史


1921年7月23日晚,中共一大在上海法租界望志路106号(今兴业路76号)召开。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是具有党章意义的划时代的成文纲领,也是党的历史上首个明确提及党内监督和纪律规范的基础性文件,为党章中的纪律和规矩开启了谋深划远的制度源头,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打下了初始烙印。




早期共产党人的纪律观

绝对自由与纪律秩序的公开论战

某种程度上说,中国共产党人的组党建党历程,是从与各种社会思潮论战开始的。当时无政府主义思潮盛行,以宣扬克鲁泡特金的互助论为基础,反对一切国家和一切权威,反对一切政治斗争和暴力革命,倡导“去人为束缚,为独一无二之宗旨”,描绘了“人人自由,人人自治”的社会蓝图。毛泽东、蔡和森、陈独秀等共产党人与这种思潮进行论战。蔡和森强调中国共产党党员“须守‘铁的纪律’,党的组织为极集权的组织,党的纪律为铁的纪律,必如此才能养成少数极觉悟极有组织的份子,适应战争时代及担负偌大的改造事业。”


关于党纲要不要严密组织纪律的党内斗争

建党必须先形成党的纲领和基本章程。一大以前已经成立党的早期组织的地方,党纲拟定工作就不约而同的开始了,在不同范围内发挥作用。如1920年夏,陈独秀、李汉俊等起草了一个党章草案。

1921年2月,陈独秀在广州起草了党章,主张党组织应采取中央集权制,强调组织纪律,并寄给了汉俊。李汉俊也起草了党章,主张地方分权,中央是一个有职无权的机关。不少同志主张要有严密的组织,要有中央指挥各小组,要有纪律和民主集中制,反对自由联合,但都不愿守纪律,听命令。

思想之争一时难平。

一大,代表们围绕是把中国共产党建立成有严格组织纪律的战斗力很强的无产阶级政党,还是仅仅作为松散的、来去自由的研究团体开展了争论。


一大召开

1920年4月,维金斯基在北京和上海分别约见李大钊和陈独秀,主要讨论中国成立自己的共产党等议题。李大钊和邓中夏在北京组织成立马克思主义研究会并招收会员。

1920年5月,上海的陈独秀和李汉俊等人成立马克思主义研究会。

1920年6月,以马克思主义研究会为基础,成立共产党组织雏形——社会共产党。

1920年8月,陈独秀在上海成立中国共产党。随后北京、武汉、广州、长沙、济南等地的党小组纷纷成立,奠定了最初的人员和组织基础。

1921年7月23日,一大开幕。23日和24日,召开第一次、第二次会议。25日25日和26日休会,起草委员会起草党纲和工作计划。27日至29日,召开第三、第四、第五次会议,讨论党的纲领。30日,第六次会议(闭幕会,转移至浙江嘉兴),研究委员会起草的工作计划,委托中央局起草党章,选出党的中央机构。





浙江嘉兴红船,一条质朴的小船,一次紧急的会议,一部简明的党纲,见证一个大党的诞生


党的一大纲领共有十五条,其中多条对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保密纪律等提出明确要求

“依章治党,依纪管党”



01

强调思想政治纪律和“政治准入”

党纲第三条:“把工农劳动者和士兵组织起来,并承认党的根本政治目的是实行社会革命”。此为专门针对党员政治追求、政治信仰所作出的纪律规定。

党纲第四条:“在加入我们队伍之前,必须与企图反对本党纲领的党派和集团断绝一切联系”。体现党对政治意识、政治纪律的高度重视。这正是在吸取前期无政府主义者退党教训的基础上作出的明确规定。

02

重视党的组织关系和党内生活纪律

党纲第五条细化规范了党员入党的组织程序,建立起严格的“入口把关机制”,明确党员考察的主体责任。

党纲第七、八、九、十、十二、十三条内容相互呼应,对党的组织建设、组织关系和党的生活纪律作出具体规定,突出了财经廉洁纪律、组织纪律、宣传纪律,体现党员党内活动的程序性、纪律性和地方党组织的党内监督责任。

党纲第十条和第十二条,均出现“监督”,可见在草创阶段就十分注意党内组织监督。

03

保密纪律是对党员的底线要求

党纲第六条:“在党处于秘密状态时,党的重要主张和党员身份应保守秘密。”此条体现出中国共产党在艰苦卓绝的斗争环境中生存发展的必然抉择和底线要求。

04

严明党员参与公开政事的组织纪律

党纲十四条:“党员除非迫于法律,不经党的特许,不得担任政府官员或国会议员”,说明党员参与公开的政务活动必须遵循严格的组织程序,遵守严格的组织纪律。这一条在中共一大上曾引起热烈的争论争论双方都做了一些让步,最后决定一般不能担任部长、省长之类重要职务,但可以担任校长、科员等文职雇员和士兵、警察之类职务。由于有了此条规定,中共一大后,陈独秀即向主政广东的陈炯明辞去广东省政府教育委员会委员长一职,却未获批准,但他还是采取先请假、后辞职的方法回到上海,全面主持党的日常工作。

  




一大后的纪律发展和党的早期规矩

做始也简,将毕也巨。在成文党纪之外,还形成了若干影响深远的优良传统和工作规定。

确立重视党内监督的传统。如“一切书籍、日报、标语和传单的出版工作,均应受中央执行委员会或临时中央执行委员会的监督......一切出版物,其出版工作均应受党员的领导。

建立党内报告工作惯例。如“党中央委员会应每月向第三国际报告工作。”

形成自上而下巡视监督传统。如派遣特派员,中央针对特定问题,派到特定地方代表上级党组织监督指导下级组织工作、处理特定事务。特派员拥有很大权力和很高威信。

主集中制原则。


早期党内监督和自我净化


      一大召开之际,党内缺乏专门执纪监督机构,但党内监督斗争却是其来自有。总体上看有两大鲜明特征:一是党的各级组织直接履职,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高度“一体化”;二是党的中央高层以身作则,带头进行党内批评斗争和自我监督。


早期党组织内“自清门户”

1920年11月,因无政府主义派反对党的纪律和职务分工,北京党组织内分歧严重,除陈德荣外,黄凌霜等六名坚定分子因反对退出了党组织。此后,为加强工人阶级的组织纪律性,北京的党组织专门为工人创办劳动学校,组织召开群众大会,“使到会者养成共同利益感和严守纪律。12月, 中国共产党上海发起组书记陈独秀到广州后,即约见谭平山、陈公博、谭植棠等人商谈在广州建党事宜,马克思主义者与无政府主义者分歧加剧并终至决裂。陈独秀和共产国际代表维金斯基认为必须摆脱无政府主义者,也就在这时,无政府主义者退出了。始成立真正的共产党。

  

编辑:肖宇涵

赵弘超

资料来源:网络、《中国共产党的自我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