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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纪检监察工作联络员的通知

文/    访问量:19094   发布时间:2018-09-20


各院级党组织: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更好地适应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形势和任务要求,创新纪检监察工作机制,健全完善纪检监察工作网络,有效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廉政建设各项具体工作,保证工作效率和质量,进一步加强和推进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现就明确纪检监察工作联络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要求及职责

1.岗位要求: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党务工作能力突出、工作作风扎实细致、纪律规矩意识强的教职工党员。

2.岗位职责

纪检监察联络员具体负责本单位与纪委办/监察处的联系对接工作。主要职责有:及时学习传达校党委、纪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的指示、文件精神,配合落实好具体工作;协助院级党组织书记和纪检委员,结合本单位实际,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及时了解、掌握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认真及时向纪委办/监察处报送工作数据和信息;及时总结和宣传报道本单位在全面从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典型事例、经验做法和突出成效;主动收集并反馈有关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及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建议等。

二、有关工作要求

1.各院级党组织要按照岗位条件和职责要求择优推荐联络员,要加强对联络员的教育指导和关心爱护,积极支持和充分保障联络员的工作,确保联络员有效发挥上传下达和参谋助手作用。

2.若联络员发生岗位变动,各院级党组织要及时确定替补人员,并向纪委办/监察处报备。

3.校纪委将把联络员作为学校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力量,与专职纪检监察干部一体化统筹管理,加强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不断提升联络员纪检监察工作胜任力和综合素质。

请各院级党组织于925日前将《纪检监察工作联络员登记表》报至纪委办,明故宫校区综合楼818室;将军路校区行政楼220室(周四),电子文档发送至jwb@nuaa.edu.cn

联系人:夏冰         联系电话:84890250

 

附:《纪检监察工作联络员登记表》

 

 

纪委办  监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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