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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权力风险防控清单制度与政府权力清单制度之比较(晏卫平)

文/jw        访问量:1080   发布时间:2017-03-28


摘要:推行高校权力风险防控清单制度是高等教育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建设,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主要功能在于推进权力公开、规范权力运行、防范权力风险。高校权力风险防控清单制度的定位在于限制主要风险点的权力,本质是通过规范透明权力流程来控制权力风险,实现权力行使过程的可追溯。在“确权、行权、督权”三位一体权利管理体系中,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强调确权与行权,而高校权力风险防控清单制度强调行权与督权。高校充分借鉴并发展政府权力清单的做法,进一步探索高校风险防控权力清单制度建设,有利于完善高校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为深化高等教育改革保驾护航。

  [关键词] 高等学校;权力清单; 风险防控; 制度

长久以来,我国高等学校的反腐倡廉工作一直没有停止对先进理念的探索与创新,着眼于规范权力运行、有效预防腐败,以健全内控机制为载体,深入推进高等学校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最大限度地把预防腐败的要求融入到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各个环节,从源头和机制上防范廉政风险,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是面对新时期、新形势的客观要求,高校如何把科学的管理思想和管理理念应用于反腐倡廉工作实践;如何在微观层面上设计出具有可操作性、实用性的反腐倡廉工作方法;如何制定出适合高校的科学、具体的反腐倡廉机制,高校推进权力风险防控清单制度试图破解“用制度管人、按流程办事、沿责任追溯”难题,对高校反腐倡廉工作进行一次有益的尝试。

一、政府权力清单制度

政府权力清单制度是指政府各个部门按照法定职责,梳理和界定其权力边界,并按照行政权力基本要素,将梳理出来的权力事项进行规范,以列表清单形式公之于众,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自觉促进依法行政的制度形式。政府权力清单制度的任务主要包括合法确权、编制清单以及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时限表,关键环节是否准确及时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等内容。

政府权力清单制度,是近年来在总结我国一些地方规范和约束政府权力的有益经验基础上试点推行的制度。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十八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坚决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2015年初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指出“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务,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举措,对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具有重要意义。”

二、高校权力风险防控清单制度

高校权力风险防控清单制度是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在高等学校行政管理中的推广应用和发展,是进一步探索高校风险防控权力清单制度建设,完善高校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一种尝试。高校权力风险防控清单制度是高等学校在政府权力清单制度设计的基础上,更加强调了权力风险和权力风险防控措施等,其目的在于完善高校权力风险防控体系,把风险权力置于公开监督之下,解决“不能腐“的问题,其主要功能在于在高校内部推进权力公开、规范权力运行、防范权力风险,其定位在于限制主要风险点的权力,本质是通过规范透明权力流程来控制权力风险,实现权力行使过程的可追溯。

高校权力风险防控清单主要包括涉及某项管理业务的权力事项、权力行使依据、权力运行风险点及其防控措施、风险责任岗位等。其中权力事项排列某项管理业务的权力列表,权力行使依据是排列已经颁布的与权力事项相关的文件名称,权力运行风险点是表述权力运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主要风险,防控措施是针对权力运行风险点需要采取的主要措施,风险责任岗位排列与权力运行风险点有关的岗位名称。

三、二者的比较

1、从推动主体上看,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属于中央对各级政府部署的一项改革任务,是至上而下的一项推进法制社会建设和建立透明政府的新要求;高校权力风险防控清单制度是适应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工作的内在需要和一项创新性探索。

2、从概念上理解,政府权力清单制度是全部权力的明细,贯彻“职权法定,清单之外无权力”的思想;高校权力风险防控清单制度推进的权力清单不是全部权力的明细,而是“具有明显风险的权力”的明细,贯彻的是“职权法定,清单之外无明显风险权力”的思想。

2、从清单内容上看,政府权力清单公开了权力和权力依据,而高校权力风险防控清单不仅包含权力和权力依据,还包含了主要权力风险及其防范措施。非常明显,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实质上是一项权力公开公示制度,而高校权力风险防控清单制度实质上是一种权力风险防范机制。

3、从推进路径上看,政府权力清单制度通过政府部门上下参与进行“清权、减权、制权”来确定权力边界并公示于众;高校权力风险防控清单制度是在确定权力边界的基础上,进一步梳理“具有明显风险的权力” 清单,确定“权力风险点及其防控措施”并公示于众。

4、从公开角度看,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告知民众政府部门“能做什么”和“能做的依据”;高校权力风险防控清单制度不仅告诉职工“能做什么”和“能做的依据”,还告诉职工“哪儿容易出问题”,“需采取什么措施”。

5、从监督角度看,民众通过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只能监督政府是否超越了权力清单规定的范围,而师生不仅可以通过高校权力风险防控清单制度对“越权现象”进行监督,还可以对“过程违规现象”进行监督,一旦出现问题,还可以对过程环节进行记录倒查,实现权力执行的溯源和再现。

总之,在“确权、行权、督权”三位一体权利管理体系中,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强调确权与行权,而高校权力风险防控清单制度强调行权与督权。高校权力风险防控清单沿用了政府权力清单的概念,但已经超出了政府权力清单的内容,增加了权力风险点和防控措施,是政府权力清单制度的借鉴、创新与发展。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

[2]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

[3]胡税根,徐靖芮.我国政府权力清单制度的建设与完善[J].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学报.2015 

        [4]赵镇高校权力清单探索与实践[J].纪检监察理论研究,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