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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委员会关于印发《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方案》及任务分工的通知
——党 字〔2014〕18号
文/jwb        访问量:837   发布时间:2017-03-28


各院级党委、党工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学院,各部、处、办,各直属单位,工会、团委: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及其任务分工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的基本要求和部署的任务,结合实际,狠抓落实,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附件:1.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2013-2017年实施方案

 2.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2013-2017年实施方案》任务分工

中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委员会

2014年10月20日

附件1: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建立健全

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全面推进我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

全面推进我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纪委、工信部党组及驻部组局工作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抓实抓牢基础,以改革创新精神着力解决好教育的针对性、制度的管用性、监督的有效性、惩治的震慑性等问题,建立起适应高等教育特点、符合我校实际的惩防体系,坚定不移转变作风,坚定不移反对腐败,为学校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经过5年建设,反腐倡廉的“大宣教”格局进一步巩固,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明显提高,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显著增强;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制度运行的可操作性、流程化、信息化程度大幅提高;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更加健全,不想腐的保障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敢腐的惩戒机制进一步形成;党风政风进一步改进,并带动学风校风,广大师生员工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二、坚持不懈抓好作风建设

(三)坚持从严抓党风

1.切实落实党组织抓党风建设的责任。坚持从严治党,正党风、肃政风,进一步强化学校党委和各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意识,充分发挥主体责任作用,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和教育,落实好抓党风建设的工作责任。

2.持续加强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切实提高党员干部服务意识、组织观念、纪律意识和担当精神,不断增强党员干部“服务大局、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树立全校党员干部为民务实清廉形象,以优良作风凝聚推动学校科学发展的正能量。

(四)持之以恒抓学风

3.建立弘扬优良学风的长效机制。以恪守高校教师职业道德、反对不良学风和学术不端为主线,深入贯彻《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等文件要求,大力开展教风学风、师德师风和学术道德教育,着力规范教师从业行为,完善教育教学规范、学术研究规范、校外兼职兼薪规范等配套措施,引导教师把主要精力放在教书育人上。

4.进一步规范科研经费管理。贯彻落实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科研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快推进学校科研管理体制和机制改革,做好制度的衔接与配套,强化科研经费公共属性,加强经费核算与管理,健全内控机制。严肃查处教师在师德师风、学术道德以及科研经费使用等方面的违规违纪行为。

(五)继续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5.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从日常管理入手,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各项规定,确保落到实处。抓好元旦春节中秋国庆教师节等重要时段的廉洁自律工作。坚决制止奢侈浪费,大力推进节约型校园建设。

6.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狠抓作风改进和工作效能建设,对领导班子和干部作风建设、机关作风建设、学风建设、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方面开展专项整治,务求实效,让师生切实感受到作风建设取得的明显成效。

(六)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7.继续深化整改。全面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结合“回头看”,充实完善整改方案,丰富整改措施,持续深化整改,不断巩固和扩大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8.抓好制度的废、改、立、留。抓紧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体系,针对薄弱环节,堵塞制度漏洞。大力弘扬改革创新精神,深化学校综合改革,推进各方面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用好的体制机制和制度管人、管事、管权,从源头上防止不正之风。

(七)严明党纪政纪校纪

9.完善落实党纪政纪校纪的监督制度体系。出台《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增强组织纪律性的实施意见》等基础性制度,健全学校重大决策部署监督保障机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党内生活制度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及反馈制度、述职述廉制度、请销假制度等,严格党员干部日常管理,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使制度真正成为党员干部联系群众、改进作风的硬约束。严把意识形态、宣传教育、网络管理、课堂教学政治纪律关。

10.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力度。出台《领导干部问责制实施办法》,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党纪政纪校纪的行为,切实加强对各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对担当精神、责任意识、组织纪律性等方面存在问题的监督与问责,形成压力层层传导机制,确保政令畅通,把作风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三、坚决有力惩治腐败

(八)将案件查办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11.加大违法违纪案件查办力度。严肃查处领导干部以权谋私、贪污受贿、失职渎职的案件,重点查处发生在特殊类型招生、基建维修项目、后勤管理、物资采购、干部人事、学术诚信、科研经费使用、财务管理等领域的案件。要及时发现、迅速处理、严肃问责,决不姑息。

12.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党员干部及教职工身上的问题要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对苗头性问题及时采取约谈、函询等方式解决,加强诫勉谈话工作,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错误

(九)健全执纪办案制度与机制

13.加强案件线索管理。对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和规范处置,防止线索失控、失管和案源流失,对每一件线索都要按照处置方式和处置标准规范提出处置意见。

14.严格办案程序,严明办案纪律。落实办案措施审批制度和案件审理“三审一评”工作机制,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落实重要信访、重要案件线索以及案件办理情况向学校党委和驻部组局报告制度。

15.健全办案协调机制。健全纪检监察与审计、组织、人事、财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切实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加强与地方纪委、检察院的沟通协调工作。

(十)发挥查办案件的综合效应和治本功能

16.健全信访举报受理工作体系。畅通信电网访“四位一体”的举报渠道,鼓励和保护实名举报,进一步健全腐败案件及时揭露发现、有效查处惩治机制

17.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认真研究发案特点和规律,查找在体制机制、制度执行、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举一反三,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优化工作机制与流程,及时出台预防腐败的有效措施,堵塞漏洞。加强对重要典型案件的剖析,开展警示教育,形成震慑。

18.建立倒查追责机制。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校内单位和部门,实行“一案双查”。

四、强化制度执行与监督

(十一)突出制度的好用管用

19.更加注重制度的可操作性。以好用、管用为核心,进一步理清权力事项、优化管理流程,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和现代管理手段,大力推进制度的流程化、信息化建设,加快建设各类信息管理系统和平台。

20.强化制度执行与监督。切实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与检查,强化制度的刚性,严格落实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各项措施。

21.健全权力制约监督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现代大学制度建设进程中,以《大学章程》制定为契机,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正确处理高校党委、行政、学术之间的关系,优化权力配置,形成科学管用的内控机制。严格执行校院两级“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完善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十二)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

22.切实推进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进一步完善学校信息公开制度和方式,保证教职工、学生、家长、社会公众对学校重事项知情权,实现学校重活动的公开透明,接受利益相关方的监督。 

23.建立统一的信息公开网上平台。全面公开各职能部门权力清单权力运行流程及其他依法依规应公开的事项,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十三)构建多层次的监督体系

24.严格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准确把握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等党内监督的重点内容,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党内监督的对象、要求和形式,切实加强对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提高党内监督工作的针对性,保证党内监督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5.加大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力度。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每年开展专项监察;强化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重要权力和行使人的监管,加强对学校基建工程、后勤管理、物资采购、招生录取、经费使用、校办企业、选人用人等重要权力运行中关键点的监督。

26.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做好领导干部离任和任职中期审计,发挥审计监督预警功能。实施审计结果一定范围内公开制度。加大对重大项目、重大经费以及科研经费使用的审计力度,继续实施重大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健全审计监察联动机制,发挥监督合力。

27.健全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充分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有效整合资源,建设党政干部廉政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系统,健全廉政风险预警及防控体系,使权力运行公开透明、风险防控实时有效

28.规范和发挥网络监督作用。畅通征求意见和信访举报渠道,建立网上信息交互平台,完善网络舆情汇集与监控机制完善校院重大决策公开征求意见制度,建立制度与决策公开征求意见和政策解读平台,为群众参与监督提供保障。

29.拓宽民主监督渠道。进一步发挥教代会在学校民主管理中的作用,发挥特邀监察员、院级党组织纪检委员等兼职监察队伍和民主党派、共青团、工会、学生会等党群团组织的作用,形成监督合力。

五、深化党风廉政教育

(十四)巩固“大宣教”格局

30.强化党风廉政教育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要结合本单位的工作职责和服务对象,制定切合本单位实际的党风廉政教育方案,深入推进本单位党风廉政教育工作实施。

31.加强宣传与舆论引导。把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纳入宣传教育工作总体部署和年度安排,充分利用多种媒体渠道,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大力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方针政策、工作部署、典型经验和工作成效。

32.健全党风廉政教育联动工作机制。加强组织协调,发挥宣传教育合力,重点督促检查党风廉政教育各项工作的落实。进一步推进“校检共建”,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十五)创新教育载体和形式

33.打造“三位一体”的党风廉政教育新平台。丰富和完善以“口袋书系列”平面载体,“廉政时空”网站,“清风南航”短信平台、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三位一体”的党风廉政教育载体和平台。

34.完善分层分类教育体系。围绕党政管理干部廉洁从政、教师廉洁从教,学生崇廉尚洁,分层分类组织教育活动。针对党员领导干部、重点岗位人员、机关人员、教师、学生等不同群体,分层分类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廉政法规、师德师风、诚实守信及正面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风险教育、典型示范等不同内容、不同形式的教育,切实提高党风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十六)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

35.深入开展干部教育工作。引导党员干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重点查处担当精神缺失、责任意识淡薄、组织纪律性差,不正确履职、消极懈怠、不作为、乱作为,以及跑官要官和跑风漏气等不正之风。

36.认真落实廉政有关专项制度。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函询、约谈等制度,落实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的核实调查反馈制度,落实干部专项审计和任期审计制度,根据上级要求抽查核实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情况,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兼职情况检查。

(十七)健全党风廉政学习教育制度

37.完善并落实党风廉政学习教育制度落实各级党组织中心组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廉洁从政专题学习会制度、每年至少两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究制度、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一次廉政党课或报告制度。

38.廉洁从政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将廉洁教育作为党校教学、干部培训的必修内容,适时开展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专题学习和研讨,切实把党风廉政教育贯穿于干部教育管理的全过程。

39.鼓励支持基层教育实践创新。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学习主题教育活动,并纳入党内主题教育活动评比,增强廉政教育的吸引力和活力。

(十八)加强校园廉政文化建设

40.着力推进廉政文化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校园“廉洁文化月”活动,积极推动廉政文化作品的创作和传播,将廉洁从政、廉洁从教观念融入师生和党员干部核心价值观,内化为日常行为规范。

41.积极发挥学校廉政研究和文化引领作用。把党风廉政相关问题研究作为党建研究的重要内容,推动反腐倡廉的理论探索和实践创新。

六、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十九)强化党委主体责任

42.加强学校党委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出台并实施《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学校党委切实担负起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主体责任,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学校发展建设总体布局,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确保任务落实。

43.落实好学校党委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学校党委在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纠正损害师生利益行为、选好用好干部、抓好作风建设、领导和支持查办案件、推进源头治理、强化权力制约等方面的主体责任。

44.落实好院级党委、各处级单位的主体责任。按照统一部署要求,切实落实好本单位在党风廉政教育、制度、监督等方面的主体责任。组织、宣传、财务、审计等各部门要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的落实

(二十)突出纪委监督责任

45.履行监督职能。积极顺应十八大以来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探索把握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规律,认真履行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职能,全面落实监督责任。

46.聚焦中心任务。积极协助学校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任务,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47.落实“三转”要求。按“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突出主业主责,创新理念思路,改进方式方法,更加科学有效地履行职能、担当责任。

(二十一)落实领导干部个体责任

48.抓好“第一责任人”。各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定期研究、布置和报告职责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切实加强检查督促,定期接待来信来访,自觉当好廉政表率。

49.落实“一岗双责”。各级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牢固树立分管范围内也是“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党员领导干部工作调整后,及时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全面推行个性化廉政责任承诺制度。

(二十二)抓好责任考核和追究 

50.健全考评指标体系。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任务完成情况的督查考核机制,科学评价各单位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效。

51.加强检查考核。扎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及考核实施细则坚持每年校领导带队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和惩防体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将检查考核结果纳入各级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范围。

52.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力、造成重大影响的,严肃追究领导干部责任。

(二十三)推进纪律检查机制创新

53.落实上级纪委加强领导的有关要求。根据上级部署,落实好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建立健全报告工作、案件查办、干部选任、定期述职等制度。 

54.明晰纪检监察机构职责任务。坚持监察处长列席校长办公会议制度,探索加强二级单位纪检监察工作的模式。

(二十四)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

55.牢固树立党的意识、责任意识。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加强党性修养,自觉遵守党纪国法,自觉接受党组织、师生员工和社会的监督,从组织创新和制度建设上加强和完善内部监督机制,不断加强队伍自身建设。

56.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养使用。注重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养和使用,严格要求、严格监督、严格管理,加大轮岗交流力度,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职业素养和能力水平。

57.抓好纪检监察机关自身作风建设。模范执行各项规定,坚持不懈纠正“四风”以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为标准,扎实推进纪检监察工作,为学校发展保驾护航,树立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