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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格遵守中秋国庆及教师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纪 字〔2014〕1号
文/jwb        访问量:851   发布时间:2017-03-28


各院级党组织,各处级单位:

近期,江苏省纪委、省纪委办公厅和教育部办公厅分别下发了《关于加强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的通知》(苏纪发〔2014〕6号)、《关于开展党员干部违规吃喝等问题专项督查的通知》(苏纪办发〔2014〕14号)和《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及开学前后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教监厅〔2014〕3号),要求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节日期间是“四风”问题高发期,也是检验干部作风和教师师风的重要时间节点。现就中秋国庆及教师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营造良好师德师风氛围,提出如下要求:

  一是严守纪律要求。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或收受月饼等各种节礼;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或收受各种商业预付卡、购物卡、消费券和电子礼品卡等;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利用招待所、机关食堂等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以及工作日午餐饮酒等;严禁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以及借工会、学会、协会等名义滥发钱物;严禁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组织和参与公款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全体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切实将“五个严禁”落到实处。

  二是树立良好师风。广大教师要廉洁从教,为人师表,严格执行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不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财物;不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宴请;不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广大教师要大力弘扬良好师德师风,自觉抵制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等不正之风,要教育引导学生通过提高学业成绩、提升能力素质、取得成长进步等方式表达对老师的节日祝福。

  三是强化责任意识。各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深化对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重要意义的认识,加强领导,加强教育,对节日期间出现的问题要敢抓敢管,及时提醒,坚决纠正。各单位党政一把手要负总责、亲自抓,真抓严管,切实履行“一岗双责”。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率先垂范,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

各院级党委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及时将有关纪律要求传达到每一位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并紧密联系单位实际,进一步建立健全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加强作风建设等各项规章制度和长效机制,并于10月8日将贯彻落实情况报送至纪委办邮箱huping@nuaa.edu.cn。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重点查处通过各种变通变相、隐蔽规避手段进行公款消费的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中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4年9月3日